关于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教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乡村医生培训分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的教学管理工作,现就培训教学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各分校和辅导站在市、县(市、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按照《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报名的具体工作,并确保通知到每一位乡村医生。
由辅导站指导乡村医生填写《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报名表》(附件1),经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存档。其中“学号”须按《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学号编码规则》(附件8)编码。辅导站汇总本县(市、区)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报名数据,填写《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报市分校。分校汇总下属各县(市、区),于
二、实践基地的上报
按照《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践基地由县(市、区)卫生局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急救中心、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遴选,报市卫生局确定。各分校和辅导站在市、县(市、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按照《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会同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践基地做好实践基地登记的具体工作。各分校于
三、分校和培训辅导站确认
根据第一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所建立的培训网络,各市乡村医生培训分校和各县(市、区)乡村医生培训辅导站填写《浙江省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分校(辅导站)登记表》(附件5),经市和县(市、区)卫生局确认存档后,于
四、考点设置
由市卫局确定本辖区乡村医生注册培训书面考试考点,各分校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按照《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市乡村医生注册培训书面考试考点登记的具体工作。原则上每市设1-2个考点,多于2个考点,需报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审批。各市于
五、专家视频直播安排
专家视频直播授课共五次,分别为:(1)传染病防治法与传染病防治,主讲浙江省卫生厅杨敬厅长;(2)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政策解读,主讲浙江省卫生厅徐润龙处长;(3)急诊医学概述,主讲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六、教材发放
培训教学讲义和教学课件光盘由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于
七、其他事项
1.实践实训的教学与考核
各市乡村医生培训分校和各乡村医生培训辅导站应在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应的领导和统一组织协调下,与实践基地共同做好乡村医生实践实训的带教工作,组织实践实训考核并评定实践考核成绩。实践实训登记考核表由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另行下发。
2.骨干师资培训与全省集体备课
各市分校骨干师资培训与全省集体备课由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组织,时间在2009年3月中旬,由各市分校指派承担“农村卫生服务政策法规”、“农村社区常用急救技术”、“农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管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技术”四门课程教学的主讲教师参加,每门课程派1名教师。培训通知由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另行下发。各辅导站和实践基地的骨干师资培训与集体备课在全省骨干师资培训后由各市分校组织,要求在2009年3月底完成。
3.培训相关资料与各类表格的下载
下载网址:浙江卫生网(http://www.zjwst.gov.cn)、省乡村医生培训网(http://xcyspx.zjmc.net.cn)。
用户名与口令设置:
(1)省卫生厅,以“ZJWST”为用户名和口令进入
(2)市卫生局,以“WSJ”+“地市代码”为用户名和口令进入
(3)县(市区卫生局) ,以“WSJ”+“地市代码”+“县(市区)代码”为用户名和口令进入
(4)分校,以学号前7位为用户名和口令进入
(5)辅导站,以学号前9位为用户名和口令进入
(6)乡村医生,以学号为用户名和口令进入
口令可由用户修改,系统管理员可重置初始口令。所有用户每次进入,均须查看通知公告后才能进入用户登陆界面。
4.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71号B楼6楼
邮编:310004
传真:0571-85188217
Email:xcyspx@163.com
联系人:费丹华,电话 0571-85180348
姚建生,电话 0571-85180348
附件1《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报名表》
附件2《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报名人数汇总表》
附件4《浙江省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践基地登记汇总表》
附件5《浙江省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分校(辅导站)登记表》
附件6《浙江省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分校(辅导站)汇总表》
附件7《浙江省乡村医生注册培训笔试考点汇总表》
附件8《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学号编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