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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专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0-01-15访问次数:字号:[ ]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共建,培养医药卫生类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教育强省和卫生强省战略要求,弘扬“求真、博爱”精神,面向基层培养卫生职业技术人才,力争形成一个多专业协调发展,医学与医学职业技术教育并举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成为一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协同发展,特色鲜明,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学高等专科院校。学校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卫生监督、公共卫生管理、康复治疗技术等11个专业,其中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高级职称教师占49%,硕士以上教师占46%,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浙江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等。学校拥有临床、护理、药学、检验、卫生信息、医学影像、口腔修复技术等12个校内实训基地。建有三级甲等医疗资质的医院作为我校附属医院,同时拥有遍及全省各地的6家非直属附属医院、62家教学医院和44个教学基地。
   
浙江省卫生厅依托我校成立浙江省农村卫生研究中心,开展全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研究,通过对相关工作的技术分析和实施效果的评价,引导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依托卫生部、信息产业部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五大类8个等级的职业培训,承办浙江省护理专业技能大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近年来,学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早在1998年就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经过多年不断地探索和发展,现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和多层次、多形式、多专业、多站点的办学体系,拥有良好的办学声誉。目前在校生近2000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积极进行一系列改革以缓解工学矛盾,保证教学质量,努力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招生专业(学校代码:619

 

  

学习形式

学制

考试科类

教学点

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

升专科

药学

业余

3

理工类

桐乡、温州

温岭、长兴

语文、英语

  数学(理)

医学检验技术

业余

3

理工类

桐乡

二、报考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2、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2)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药师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注: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但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师考试的依据,故请慎重填报志愿。

三、报名与考试时间:

1、报名:2009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信息输入阶段:20098月中下旬,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站(网址www.zjzs.net),按规定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自行选择报名确认点(报名确认点所在市、县即考试地点所在市、县,两者必须统一)。届时各教学点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并接纳考生网上报名。

2)现场信息确认阶段:20099月初(具体安排详见各市、县招办通知)考生持本人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摄像和信息确认手续。凡未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2、考试: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中旬,届时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

四、补充说明:

1、学费按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20015月下达的浙价费[2001]163号“关于调整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如有变化则按最新收费文件标准执行。

2、具体照顾加分政策详见《2009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教学点招生咨询热线:

教学点招生咨询地点:

教学点学校地址:

报考卫生监督专业的咨询热线:0571-85188217 胡老师  0571-85180348 费老师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人教育部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71B楼六楼,邮编:310004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 www.zjmc.net.cn 链接-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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