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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4- 11- 17 08: 19浏览次数: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继续教育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1、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办公室门窗牢固,无破损情况。

       3、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将汽油、香蕉水、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 存放在办公室。对电器设备勤检查、勤清扫,不漏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5、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工作、看书、学习或玩耍。

       6、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必须锁门。下班之前检查门窗关锁情况,断水断电,切断可能火源。

       7、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8、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出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以上细则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共同监督。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继续教育学院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本办公室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防范机制,落实责任制;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内部治安、刑事案件,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内部消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拒绝无关人员进入、滞留办公室。外来办事及联系工作的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四、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迟到、早退,做好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应向上级部门及时报告,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积极配合协查工作。

五、加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对微机、复印机、传真机、档案柜等重要物品指定专人保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失泄密工作。

六、认真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人走断电,严禁使用电炉烧水或烘烤衣物以及私自拉接、安装其他用电器具;严禁在办公室焚烧废纸及其他废弃物;严禁将汽油、香蕉水、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对电器设备勤检查、勤清扫,不漏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严格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1.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是否加强。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