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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4- 11- 17 08: 25浏览次数: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人教育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成人教学质量,根据学校任课教师工作职责的相关要求,结合成人教育特点,特制定本职责。

        一、按时上下课,确保课时

        1、上课时间已到,只要有学生,就开始授课。如学生迟到,教师应守候在教室。

        2、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授课,必须告知班主任;无故旷课,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要求课间不休息提前下课,必须有正当理由,并报成教部负责人同意。

        二、做好课堂点名

        教师授课期间,做好点名工作,授课结束后把点名册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综合学生的到课情况,按有关规定计算学生的平时成绩。

        三、不随意调课

        因成教学生的特殊性,临时调课会导致教学秩序混乱。所以,课程表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调课,有特殊情况确需调课,报成教部负责人同意。

        四、成绩录入

        教师评定成绩后,向班主任申请权限,登入温州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育管理平台,输入课程成绩。纸质成绩单一式二份,签名后上交班主任。专科生成绩只需提供纸质成绩单一式二份。

        五、领取教材,认真备课

        教师授课前,到成教部领取教师用书和习题集,结合教学大纲,充分备课。授课结束后,把教材归还成教部。

        六、学生评教

        成教部将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请学生评教,并把评教结果报各系部,并以此作为成教部聘任教师的建议。

        七、担任成人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除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外,还应遵守《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人教育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八、本职责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