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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 11- 16 10: 15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决定举办2020年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贯彻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和幼儿园办托班等多种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发展,部署托育机构管理及妇幼保健团队在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中任务,交流经验,全面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二、培训人员

1.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1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院领导1人,保健部负责人1人。

三、时间、地点

1.时间:本次培训分为两期,第一期2020年11月24日-25日,24日上午报到,下午开始培训,25日中午结束,杭州市、金华市、宁波市、温州市相关人员;第二期2020年11月25日-26日,25日上午报到,下午开始培训,26日中午结束,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相关人员。

2.地点:杭州海华大酒店(杭州庆春路298号)电话:0571-87215888)。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培训及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

2.为保证顺利入住酒店,请参会代表务必于2020年11月22日前扫下图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3. 填写好报名信息后,请扫二维码加入培训钉钉群。

4. 联系人:占老师,13588846195;张老师,13362115510。


附件:2020年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2020年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班

名额分配表


市级(人)

区县(人)

合计(人)

杭州市

3

42

45

宁波市

3

30

33

温州市

3

39

42

湖州市

3

15

18

嘉兴市

3

21

24

绍兴市

3

18

21

金华市

3

27

30

衢州市

3

18

21

舟山市

3

12

15

台州市

3

27

30

丽水市

3

27

30

合计

33

276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