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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专科毕业实习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2- 12- 20 09: 18浏览次数:

1、杭州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21级专科各专业毕业实习时间定于2022年12月—2023年5月。学生应在此期间,完成16周的毕业实习(药学专科12周)。实习时间不足者,不予毕业;因故延误实习者,毕业时间相应推延。实习审核时间初定2023年5月(具体另行通知)。

2、为确保学生的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浙江省卫生厅下达浙卫(1995)175号文件,要求各市(地)卫生局认真安排医学类成人高校学生的毕业实习。实习医院可为一级甲类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药学专业实习单位要求为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药剂科、具有一定指导能力的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社会药房)或药品检验所。学生根据要求依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自行决定并联系实习单位。如需开具实习介绍信,请联系班主任(或教学站指定管理部门)开具,由学生本人交至实习单位。

3、实习学生须根据实习大纲的规定,逐科进行轮转,并由实习科室组织出科考试,签署实习鉴定意见。实习结束后,各科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若发现未达到实习要求者,应按规定补实习。毕业时,实习手册填写不完整者(实习手册后作业亦需完成)或实习未达到要求者,不予毕业。

4、凡本校学生在毕业实习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者,2023年1月31日前经负责实习的管理人员查验职称证书原件后,可办理免实习手续。

5、凡本校学生在毕业实习以前(近三年内)已由单位选送到上级医院进修,进修医院的级别必须二级医院以上,进修时间必须6个月以上,2023年1月31日前经负责实习的管理人员查验进修医院出具的进修鉴定材料原件后,进修的科目可免予毕业实习,其它未进修的科目仍应按实习手册的要求作轮转实习并填写实习记录和鉴定意见。

6、凡本校学生在毕业实习以前已完成浙江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2023年1月31日前经负责实习的管理人员查验合格证书原件后,可办理免实习手续。

已进入浙江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已满6个月轮转的学生,2023年1月31日前经负责实习的管理人员查验培训基地出具的培训证明原件(培训基地科教科/医务科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可办理免实习手续。

已进入浙江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但未满6个月轮转的学生,2023年1月31日前经负责实习的管理人员查验培训基地出具的培训证明原件(培训基地科教科/医务科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并登记备案,待毕业实习审核时,再凭培训基地出具的培训已满6个月轮转的证明原件(培训基地科教科/医务科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可办理免实习手续。

毕业实习前六年内凡参加援助西部、农村、海岛、援外等医疗服务活动,一年累计6个月及以上者,2023年1月31日前经我院负责实习的管理人员查验证明资料后,可办理免实习手续。

毕业实习前六年内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以上者,进修的科目可申请免实习,其它未进修的科目仍应按实习手册的要求作轮转实习。2023年1月31日前经我院负责实习的管理人员查验证明资料后,可办理免实习手续。    


杭州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