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浙江省基层卫技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服务工作,推动“互联网+”医学教育的实施落地,受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杭州医学院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基层卫技人才能力提升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建设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数据共享、消除孤岛。实现管理统一、平台统一、信息统一,对现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按照业务逻辑进行有效整合,为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及杭州医学院加强业务管理及监管提供有力的抓手和数据支撑。
2.部门协同、业务整合。由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统筹,由杭州医学院为各级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提供管理工具。进行统筹管理,学习过程管理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须建立涵盖项目全过程、完整一体的可扩展、可对接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3.制订标准、多元合作。制订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数据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报表、统计报表及数据接口等。需符合我省医学教育各业务信息化标准,实现数据对接。
(二)开发要求
1.开发平台电脑端首页。
2.开发基层卫技人才能力提升服务平台。
3.对接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学习系统(浙卫培训)。
(三)具体要求
1.平台电脑端首页
(1)按照页面美观、展示清晰、具备较强实用性的原则开发,包含但不限于信息发布、资料下载、培训入口等模块。
(2)开发维护后台,可以便捷地对首页内容进行发布维护。
2.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管理系统
主要是对乡村医生和社区护士的培训过程进行管理,为培训主管和实施部门提供管理工具,为学员提供手机端与电脑端同步的在线培训平台。
(1)业务前台包括:培训报名模块、在线学习模块、考试模块、身份认证、成绩查询模块、培训评价模块等。
(2)后台管理包括:后台信息管理和维护、人员信息管理和维护模块、报名审核管理、在线学习管理、考试管理、培训管理、证书管理、档案管理、课程管理、评价管理。
(3)进修管理包括:可以采用提交志愿、双向选择录取的方式,建立学员与进修基地的培训管理关系,对进修考核工作进行网络化管理,包含基地管理、录取调剂管理、制订进修计划、进修结果管理等。
3.系统对接
需要与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学习系统” (浙卫培训)平台对接,学员可通过“浙卫培训学习”APP登录完成理论学习与考试考核。
需要与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根据培训要求授予培训对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分主体应具备主管部门认定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资质。
4.服务团队
需组建稳定的本地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具备项目管理方面的相关认证,团队成员充足,并且能够提供及时专业的售后服务。根据培训要求及规模,内容生产团队不少于10人,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5人至20人。
5.其他服务
按照培训大纲要求课程每年更新,须配合完成培训所需的课件录制及制作,包含联系专家、约课、拍摄或拍摄指导、后期制作、包装等,相关成本另行约定。
有能力组织2000人及以上规模的同时在线考试。
根据主管部门对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的长期规划,会拓展面向不同岗位、不同专业及职称的非学历或学历培训,需要根据项目变化及时对系统和服务进行改进提升,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开发、平台维护、资源升配、视频拍摄、课件制作及考试考核支持等,成本另行约定。
6.数据安全
必须保障业务数据及学员个人数据的安全,具备信息安全管理认证,具备开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的系统能力,并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标准建设浙江省基层卫技人才能力提升服务平台。
二、供应商遴选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材料报送
1.机构情况简介:单位概况、人员队伍、承接类似业务工作经验。
2.工作方案:系统建设规划、运营模式、保障措施等。
3.其他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四、遴选程序
符合遴选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在 2023年4月10日之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杭州医学院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遴选,遴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评审内容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小波、王明丽
联系电话:0571-87630069,0571-85180348
联系地址:滨文路481号
电子邮箱:scezjmc@163.com
附件:“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能力提升服务平台”评分表
附件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能力提升服务平台”评分表
(一)商务部分(48分) |
序号 | 评分内容及评分因素 |
1 | 供应商成立时间2年及以上得2分,以下得0分。 |
2 | 供应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得2分,以下得0分。 |
3 | 自2021年起,仍在正常使用的医学教育信息化平台服务案例,需为省级平台。省外案例每个得1分,最多不超过 10 分;省内案例每个得 5 分,最多不超过 10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证书得3分,否则得0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 | 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否则得0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 | 具备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的系统,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不超过6分(须提供备案证明及测评报告测评结果页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 具备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定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得5分(出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 | 具备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定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得5分(出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9 | 平台免费质保期三年得1分,在1分基础上,每增加3个月(不到3个月不计分)得0.5分,最高得2分。 |
(二)技术部分(52分) |
1 | 供应商能够与“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学习系统” (浙卫培训)与“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在此基础上就对接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整体评价。 业务流程的设计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6 分 业务流程的设计较为科学合理,可实施性一般:3 分 业务流程的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可实施性差:0 分 |
2 | 根据阐述项目的总体体系架构及总体技术路线的详细程度打分。 项目的总体体系架构及总体技术路线详细完整:6 分 项目的总体体系架构及总体技术路线较为详细完整:3 分 项目的总体体系架构及总体技术路线不详细不完整:0 分 |
3 | 根据对业务流程的设计情况打分。 业务流程的设计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6 分 业务流程的设计较为科学合理,可实施性一般:3 分 业务流程的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可实施性差:0 分 |
4 | 根据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方案完善程度打分。 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方案十分完善:6 分 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方案较为完善:3 分 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方案不完善:0 分 |
5 |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以来连续12个月必须在供应商缴纳社保(提供社保清单),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在此基础上,考察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三种证书的任何一种: (1)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颁发的PMP证书; (2)欧洲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颁发的IPMP证书;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满足得6分,否则得0分(须提供电子证书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 | 开发负责人及开发团队较为稳定,且拥有丰富的相关项目经验。 项目负责人及开发负责人平均在职 5 年及以上,开发团队平均 在职 3 年及以上:6 分 项目负责人及开发负责人平均在职 3 年及以上,开发团队平均 在职 2 年及以上:3 分 项目负责人及开发负责人平均在职 1 年及以上,开发团队平均 在职 1 年及以上:1 分 |
7系统演示(必须为系统演示,PPT等演示不得分。) |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能力提升服务平台的有关功能需求和参数要求进行现场演示,并根据其演示是否实现相关功能进行评分,未提供现场演示不得分。每位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
1、培训报名模块功能: 按照培训基地规模和招录计划,实现在线报名和在线招录的双向选择。 满足项目参数要求,演示过程流畅得8分; 满足项目参数要求,演示过程较流畅得4分; 演示过程不流畅、系统操作繁琐得2分; 演示不成功或未提供演示不得分。 |
|
2、考试管理:考试成绩与参考率统计、错题率查询与统计、答题用时统计、答题时间段统计。 满足项目参数要求,演示过程流畅得8分; 满足项目参数要求,演示过程较流畅得4分; 演示过程不流畅、系统操作繁琐得2分; 演示不成功或未提供演示不得分。 |